森林防火丨这些赣州人身边的案例让人警醒!
秋季天干物燥 莫忘森林防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将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破坏
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平衡
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下来
跟小编一起看
几起森林火灾本地案例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2022年,被告人廖某某在安远县某村组自家房子背后的“老屋背后”山场荒田上割青草打算喂鱼,割完草后坐在荒田田埂上使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烟,抽完烟后随手将烟头扔在荒田里,并将割好的草送去鱼塘喂鱼,待喂完鱼返回家时发现刚扔的烟头引燃了荒田里的杂草,见儿子正在扑火,廖某某赶紧上前帮忙,其对面居住的邻居见状也赶来帮忙扑火,但最终火势太大,三人扑救不及,过火引发森林火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失火罪。其有认罪认罚情节,安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1年,被告人曹某某在其位于信丰县某镇的自留田内准备将秧蔸整削平整后用于种植花生,遂在秧蔸下用一层晒干的稻草当作引火材料,并用一把打火机点燃。
燃烧约20分钟后,被告人曹某某看到无明火、烟便回家。后火苗复燃并沿该自留田旁水沟一路燃烧至山场引发森林火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失火罪。其有认罪认罚情节,信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2020年,被告人胡某某在于都县某村
“田坑里”山场山脚农田铲草并点火就地焚烧。
焚烧的杂草蔓延到山上引发森林火灾。起火后,胡某某进行扑救无果,从起火现场出来找人灭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失火罪。其有认罪认罚情节,于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近期
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2022年9月13日—2023年4月30日
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
秋冬季森林火灾易发
一定要提高警惕
特别是国庆假期将至
千万不能心怀侥幸
一旦引发森林火灾
将受到法律的严惩